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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文
件
(正本)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C1994BB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自动售货机经营权项目
投标人名称:东莞市奥奈达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晨曦
联系方式:13923405523 /4008061366
于2019年12月25日10:00分之前不准启封(即投标截止时间)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2-7)页 |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8)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人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2019 年12月24日
无不良记录声明书
无不良记录声明书
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违法犯罪记录。
投标人(盖章):东莞市奥奈达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陈屋龙翔阁一街5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 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是固定且唯一值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14)页 |
2.投标报价(价格优惠率)没有大于100%,也没有为负数。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14 )页 |
|
3.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19 )页 |
|
5. 投标文件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20-2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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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求(即标注★号条款)。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8.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9.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11)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人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2019 年12月24日
1.4 承 诺 函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
我方参与投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自动售货机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本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在此承诺:
{C}1、{C}我公司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C}2、{C}我公司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备注: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东莞市奥奈达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 400-806-1366 传真: 0769-89398089 邮编: 523392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自动售货机经营权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TC1994BB2
序号 |
内容 |
投标报价
(价格优惠率) |
备注 |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自动售货机经营权项目 |
% |
电费实缴 |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 |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投标价格包括所有招标范围内的费用(均为含税价)。
3.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
4.投标报价为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合计金额。
5.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2019 年12月24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书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我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自动售货机经营权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为:TC1994BB2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6000.00元(大写金额:陆仟圆整),如我司未中标请贵公司退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东莞市奥奈达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
帐号: 5800 0070 1001 7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2019 年12月24日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自动售货机经营权项目 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TC1994BB2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自动售货机经营权项目 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东莞市奥奈达贸易有限公司 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赖丹,业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详见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八)我方作为 东莞市奥奈达贸易有限公司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九)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十)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